两个公安副局长被纪委监委带走,其中一个15岁参加工作
山西省浮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临汾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 琰简历
李琰,男,汉族,1984年12月生,山西浮山人,本科学历,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8月参加工作。
山西省翼城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宏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翼城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郑宏喜简历
郑宏喜,男,汉族,1960年7月生,山西襄汾人,大专学历,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2月参加工作。
历任翼城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翼城县公安局经文保科科长、副科级侦察员;翼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翼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翼城县公安局一级警员。
2020年6月,退休。
经查,陈剑丧失理想信念,没有党纪国法意识,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打探案情;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陈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连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连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剑开除党籍处分;由连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剑简历
陈剑,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广东连州人,大专学历,1984年4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1月至2008年9月历任连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巡逻中队副中队长、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巡警大队三中队队长;
2008年9月至2020年6月历任连州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政治教导员、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刑警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
2020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连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连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一级警长;
2021年7月至今任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一级主任科员。